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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从眉山市医保局获悉,为传承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自2023年5月1日起,该市将来自眉山市中医医院和眉山心脑血管病医院的17种院内制剂正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悉,此次被纳入该市医保支付范围的17种院内制剂是已取得药监部门批准、主要成分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中药制剂,包括丹香乳癖丸、银锦咽咳合剂、归红活血丸等。具体如下:
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17种院内中药制剂
以上17种医疗机构制剂均按“乙类药品”管理,仅限于本院使用或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调剂范围内使用时基金予以支付。
下一步,眉山市医保局将积极指导辖区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备案报批工作,将更多符合规定的治疗效果好、广受参保患者欢迎的自制药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来源:四川在线眉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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